声明人:刘佶玉
我在看守所期间,由于怕心,在各种心的带动下,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在此郑重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7/147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