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淑霞
1999年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在“保证书”上签过名 ,现在知道错了。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过错,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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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7/147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