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李明
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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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7/147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