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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元桂、覃清、袁桂莲 在2000年2月2日晚,我们三人在家看书学法。被派出所的一帮恶警闯进来将我们三人抓走。在非人的待遇下苦苦度过十五天才放出来。期间被迫在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上签了名,现声明一律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9/22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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