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阎国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我曾在看守所、洗脑班上说过、写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和文字材料,在笔录上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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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8/147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