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书芳
不修炼的丈夫曾经代我向恶警“保证”说我“不炼了”,我当时没有反对。严正声明:以前丈夫代我向恶警所做的“保证”,以及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弥补不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8/147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