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永年
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8/147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