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梅
以前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现在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9/147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