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秦海峰
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坚信师父,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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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9/147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