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秀珍
在九九年7.20之前,轻信了邪党的造谣宣传,自己停止了学法、炼功,甚至叫其他人“不学”,走了弯路。声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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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30/14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