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翠霞
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正念正行,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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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30/14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