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维君、吕朱莲
我们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30/14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