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藏凤奇、张君、王洪起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30/14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