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素霞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在7.20受迫害时发过誓。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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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31/147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