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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玉清

    我有幸于1997年得法。几年来,我一如既往地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由于邪恶势力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于1999年、2000年两次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关押,并被罚款。由于当时心性不高,为了避免劳教,摆脱迫害,违心地写了“保证、悔过”等。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后来虽然采取一些方式声明:过去所写的“保证、悔过”一律作废,但只是在小范围里做的。因此,我现在想通过贵网再次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悔过”之类的全部作废。以实际行动挽回给大法造成的影响。今后我要精进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助师世间行”,做一个合格的法轮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0/22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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