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南京岳金兰
99年8月份在电信局工作时,曾给单位写过"和政府保持一致,不外出炼功。"现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