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高香
我在监狱里,被强迫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所写下的“悔过书”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坚修大法,返本归真。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告诉世人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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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17/149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