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有学、郭莉、岳素芳、李志原
以前所写的“申请书、决心书、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17/149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