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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丽娟

    2000年6月26日,我为法轮功上访后被非法送入劳教所劳教。在这期间,不但被强制超时劳动,而且还受到邪恶“包夹”的迫害。因为炼功,曾经被电棍电过、手铐铐过、送小号等这些都没有动摇我坚修大法之心。邪恶又使出最恶毒的一招──强迫洗脑。想利用邪悟人员对我灌输那些歪理邪说,动摇我修炼之心。当我知道要送我去“洗脑小组”时,心烦意乱,心想:“修‘真善忍’有什么错?做好人怎么这么难?”所以当时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虽然他们的洗脑阴谋未得逞。但是回想起我说过的话,至今令我后悔莫及,痛苦不已。认识到这是说了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说的话,这等于是在向邪恶妥协,承认自己不是大法弟子一样。今天,我郑重声明“那句话”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今以后无论遇到任何压力和磨难,我都不会说半句放弃修炼的话。因为法轮大法是正法,我紧跟师父、坚修大法的心永远不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1/22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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