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英
我在99年7月20日邪恶疯狂迫害时,在邪恶的迫害下给邪恶签下“不炼法轮功”的字,声明:全部作废。我坚决回到大法中来,随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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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22/149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