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由于自己有怕心,在邪恶高压下,我与单位写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的進程,早日圆满,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24/149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