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文章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在中共邪党迫害大法的初期,单位的工会主席打电话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我说:“早就不炼了。”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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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25/149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