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丽君
在我被抓進看守所及后期警察来我家干扰时,无论是我自己写的,还是家人替我给邪恶签的字或作的“保证”,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27/149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