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禹钧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高压下,被强迫在“三书”上签字,声明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4/150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