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金香
以前在街委社区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宣布作废。坚修法轮大法到底,跟师尊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3/9/150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