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娟、周秀东
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曾经说过不修炼法轮功的话在此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3/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6/8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