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秋、李凤贤、高玉华、李桂云、石占武
以往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代我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6/8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