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彦春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听同修说恶警要抄大法弟子的家,当时由于有怕心,怕被抓、被打、被迫害,我就授意不修炼的家人把师父在各地的讲法给烧了。我的言行顺应了邪恶,是对大法的犯罪。我只知从大法中索取,却不敢维护大法,比起很多同修顶着邪恶的迫害,放下生死,堂堂正正证实法,救度众生,我真是无地自容。我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万分后悔。严正声明:所说、所做的背离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今后一定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