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云莲、刘凤香
我在邪恶迫害时向邪恶所做的“保证”全部作废。自己从新开始修炼,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