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娟 在邪党开始迫害大法之后,我由于当时法理不清,在当地派出所的强迫下,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摁了手印,放弃修炼。在2005年,我在同修的帮助下又从新开始学大法。现在严正声明当时的“保证”全部作废。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1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