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威威
因我进京为法轮功一事上访,被拘留。由于自己法学的不好,对法认识不好,写了保证"不进京上访",现声明作废,还有我家人给我写的保证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 3. 9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