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家娥
由于自己对法的认识不足,在磨难中没有用正念去对待,由民警代笔本人签字的保证书, 严正声明作废。决心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辛巳年三月十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