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孝民
本人过去在劳教所里写的所谓不炼功等材料,是当时的一念之差,现声明作废。从新坚定信念,坚修大法,跟师父走,永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