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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泰和 我是九九年四月得法的。七二零大法被迫害期间,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和安逸心,我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又代家人也签了字,当时没有认识到对大法造成的损失。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我深深体会到师父的慈悲,想起自己以前没做好,给大法抹了黑,可师父还一次次给我机会。严正声明:我在“保证书”上的签字全部作废。走好今后修炼的路,跟上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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