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孔晓冬、唐津、徐淑英、于桂花
从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我们到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回,在公安局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下的“放弃修炼大法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坚信师父和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2/153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