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翠玉、周兴委、邹连芝
在拘留期间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和在保证书上签的字严正声明一律作废,继续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