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兰
我叫李秀兰,1999。7。20在公安局强迫下,写了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16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