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翟玉玲、刘孝斌
在“7.20”以后,由于自己的怕心和放不下的执著,我所说过的、写过的、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