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洪宁、董艳飞、于力芬
我以前在任何环境所说、所写及家属代写的所有违背大法原则的一律作废!坚修大法,跟上正法的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3.2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