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劲松
我声明我在99年7月以来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我将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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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