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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北京朴丽华、王丽娟、郝玉琴

    由于学法不深,2000年2月24日在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写的"做为公民应遵守国家宪法"和2月26日在派出所写的"不上访"的保证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文字、行为全部作废!承蒙恩师不弃,我们将坚修大法紧随师,一定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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