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力
本人因学法不深于1999年7月23日在常青派出所及2000年2月1日在工商银行鞍钢支行写过,说过一切违背法轮大法的言论,声明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作一个坚不可摧,金刚不动的大法一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