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玲
在派出所的压力下,我在保证书上签的字和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坚修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