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金华
以前在当地政府的压力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声明违背大法的保证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