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商百琳
我由于对法认识的不足,在此之前曾说过和做过一些与大法不符合的事,在此严正声明,它们全部作废。我要继续坚定修炼法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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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