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炳法、滕德方、滕德荣、杨军慧、王永萍、李广臣、刘祥义、任风霞、公淑华、张明法、吕济智、冯立妹
以前在任何情况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任何不利于法的任何言论、保证书、行为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