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珍
99年7月22日,因派出所把我找去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在这正法即将结束之际,我悟到“坚修大法紧随师”,回到正法行列中来,现严正声明本人写的保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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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