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兰、刘桂芳、陈作富
在派出所的威逼下所签的字,所说的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