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廷松、王俊生、任秀英
关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本人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或其他人代填的什么表,以及本人曾讲过的背离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7/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