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秋雁
我在拘留所非法关押时,心性没把握好写了保证书,对不起师父。现严正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语言及文字一律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不让师父失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12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8/9140.html